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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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三十)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7        点击率:7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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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有哪些重大部署?如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让我们跟着人民电子书一起学习。

权威解读

郭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依法决策和政务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政府职权法定、依法履职。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机构职能法定化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作出部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设立机构、配置职能、明确权限和责任、规范运行程序,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定化。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匹配。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要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规范性文件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政府立法审查,防止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但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要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建立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规范网上办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平台建设统筹,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要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裁量权基准是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行政机关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要坚持法制统一,裁量权基准的设定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坚持程序公正,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公平合理,综合考虑行政职权的种类,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法律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属必要、适当,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坚持高效便民,避免滥用行政裁量权,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最大程度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基层执法是行政执法的“最后一公里”,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近年来,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许多地方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下沉执法力量,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执法事项基层接不住、管不好,县乡两级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够顺畅等问题。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科学合理制定基层执法基本权责清单和配合权责清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也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将基层承接不了的行政执法事项收回上级主管部门。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与县级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统筹调度和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法律规定的两种重要惩戒方式。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行政机关查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发现涉嫌犯罪的,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案件;二是刑事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发现不属于犯罪,或经审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实践中,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关系,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保障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效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对所属部门、派出机构、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理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在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机制。要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实行垂直管理和地方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来已久。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要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制度统一、政令统一,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两个积极性。属于中央事权、由中央负责的事项,中央设立垂直机构实行规范管理;属于中央和地方协同管理、需要地方负责的事项,实行分级管理,中央加强指导、协调、监督。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制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人口小县是我国县域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全国人口少于15万的县(市、旗)有389个。这些县人口数量较少,经济总量不大,但很多是地域大县、生态大县,在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要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在总结试点经验做法、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为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提供政策指引。结合人口小县实际,着力从领导体制、机构职责、资源配置、运行机制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因地制宜、因需制宜,突出主体功能,综合设置机构,确保该加强的机构职能切实得到加强,该精简的机构切实得到精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县乡联动改革,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综合配置工作力量,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创造条件。

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自1984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大连、秦皇岛等地设立首批1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各类开发区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开发区类型多样,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一些开发区职能定位不够清晰、与属地行政区职责关系尚未理顺,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要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全面领导,科学确定各类开发区的区域布局、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数量规模。聚焦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投资服务,赋予开发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管理权限。科学确定开发区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属地政府的职责关系。优化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二十大都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取得较好成效。要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完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形成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发展要求的公共服务新格局。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厘清事业单位与市场的边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政支持、收入分配等管理政策,不断增强事业单位生机活力和服务水平。

理论·评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李忠杰

内容提要

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认识和结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确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一重大原则,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确保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成果

制度是由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以及其他方式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稳定性的规范体系,是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要求人们遵循的行为准则、运作程序、办事规程等。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认识和结论。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方面的制度日益健全、不断完善,治国理政的制度化水平明显提高。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制度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系统总结我国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把改革开放以来制度探索创新的成果纳入系统化、整体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我们党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和发展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鲜明地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从制度着眼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内容,其中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决定》提出“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制度建设的重点。对这三类制度,必须精准认识和把握。

筑牢根本制度。根本制度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起着奠基础、定方向、管全局的作用。比如,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最大优势,是其他方面优势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巩固全体人民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团结奋斗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根本制度是不可动摇、不可改变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筑牢其根基,使之更为稳固。《决定》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专门部署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等,都体现了筑牢根本制度的重要要求。

完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体现了根本制度的内在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基础,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创立的治国理政的主要制度。在经济方面,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概括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决定》提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并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在政治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决定》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等,体现了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我国基本制度集中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制度优势更鲜明更显著展现出来。

创新重要制度。在制度体系中,重要制度上连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下接着各种具体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科学的改革方法,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老百姓的关心点、期盼点入手抓住制度建设的着力点、突破口,使制度建设的成果真正顺应民心、惠及民生。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汲取人民智慧,及时总结各方面的实践探索,把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化成果。还要注意处理好人民群众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既要及时推出能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制度机制,也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保障好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

注重系统集成。改革越向纵深推进,就会面对更多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各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明显增强,制度建设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系统集成,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配套和协同。比如,《决定》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提出:“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这些都体现了制度建设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要求。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强化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使各项制度彼此呼应、相互促进,不断释放改革效能。

注重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破,就是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立,就是建立新的体制机制,使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如果旧的制度破除了,新的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就容易形成制度真空,影响改革的最终成效。新的制度逐渐成熟并推开后,旧的制度随之退出,能够使改革的力度、速度与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更好统一起来,避免改革中出现风险矛盾叠加的状况。要把破与立更好地统筹起来,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把握政策调整和推进改革的时度效,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稳扎稳打地把改革继续推向深入。

权威访谈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访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如何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建成健康中国、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健康根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

着力解决群众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

记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需要解决哪些方面的突出问题?

雷海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锚定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的目标,更加突出卫生健康服务的系统连续,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统集成,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着力解决群众预防保健和看病就医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卫生健康服务,为到2035年我国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奠定坚实基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记者:健康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下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雷海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我们党对健康问题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人民健康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下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完善健康优先发展的规划、投入、治理等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大力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推动防治关口前移,加强早期筛查、早诊早治,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宣教,让公众掌握更多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努力控制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和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

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记者: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下一阶段将有哪些重点举措?

雷海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具体目标就是看大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的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围绕这个目标,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四个延伸”,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向省域内人口较多城市延伸。全国已建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400余项诊疗技术在受援省份得到应用。下一步重点是推动已经设立的医学中心、医疗中心落实功能定位,进一步发挥好区域范围的辐射带动作用,新建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向省会城市以下人口较多城市倾斜。

二是进一步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延伸。目前,我国92%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核心是建立稳定的人员下沉服务长效机制,三级医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给予县级医院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

三是进一步推动上级医疗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关键举措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现一定区域内相关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和管理的上下协同联动、一体化运作,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有上级医院医师派驻,固定服务周期。在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已经全面推开相关工作,要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覆盖90%以上的县市,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县市全覆盖。我国基层有495万卫生健康从业人员,其中有110万乡村医生,发挥了“健康守门人”的重要作用。在中央编办、教育部、国家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正在推动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为中西部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医科类大学生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四是进一步推动一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互相延伸。通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建立转诊中心等方式,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连续性,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请问如何推进这项改革?

雷海潮: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其服务和绩效表现直接关系大多数群众的看病就医感受。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大力推进投入政策、编制政策、价格政策、薪酬分配政策等方面改革,加强行业综合监管。

公益性是导向,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是基础。需要各级政府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合理增加投入,解决公立医疗机构长期债务,减轻财务运行压力。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让更多医疗卫生工作者更加有保障。要健全目标统一、政策衔接、信息联通、监管联动等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机制,加强党委政府领导,由一名领导统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价格和收费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当前的医疗服务价格尤其是技术劳务价格相对偏低。一些新的技术发展很快,但没有及时纳入医保支付体系。群众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迫切希望有更多可以报销的诊疗服务项目。要协同有关部门,着力推进新疗法、新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也要体现对于短板学科和专业的支持,在价格政策上有所倾斜。

完善薪酬制度,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目前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在医院内各个专业各个科室之间不平衡,社会所需要的一些短板学科和专业,长期难以得到加强和发展,如儿科、感染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卫生科、护理专业等。这就需要从制度上来解决,通过薪酬分配机制的调整补齐短板,推动医疗机构不同科室、不同岗位薪酬更加合理。同时,要进一步调整医务人员的收入结构,主要是提高固定收入占比,突出公益性。

要持续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创新行业监管手段,尤其是加强穿透式监管,持续整治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所谓穿透式监管,就是有深度的监管、能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监管,其目的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保证不损害群众利益、保证不损害医保资金安全。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