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彬长分公司:打出“组合拳”,积极应对税改工作
作者:韩璐        发布时间:2018-05-22        点击率:1281        分享到:
语音播放:


    根据国家出台的增值税改革政策,特别是17%和11%的增值税调整为16%和10%的措施,彬长分公司从业务合规和风险防控角度考虑,主动在业务和系统两个层面的采购端、销售端和财务端打出组合拳,保证工作平稳过渡。

    在采购端,该公司提前与供应厂商协商,确定17%增值税发票最后开票日期;签订《税率修改补充协议》,对5月1日前未清合同和未冲暂估保持原标的物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由17%变更为16%,并对年度代储代销等长期执行协议,要求于5月初统一按照“原单价/1.17×1.16”的原则重新确定税改后的结算单价。

    在销售端,要求四月份已到货且领用物资全部按照17%开具发票,不得将应开发票延期开具;深入基层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17%发票开具的截止日期。

    在财务端,积极与税务局联系沟通,了解5月1日后税率政策(例如17%税票抵扣日期、红字发票如何开具等),做到未雨绸缪;5月前按17%税率向税务局完成未开票收入申报。

    在系统层面,彬长分公司从SAP系统层面积极做出调整,以线上的快捷操作保证线下业务工作顺利运转。

    在采购端,对于未清采购订单,分公司统一要求按照合同净价执行,根据采购订单收货状态,结合供应商税务申报情况,线上修改采购订单,避免重复操作;要求5月初完成长期协议的导入工作,使代储代销物资按新税率及时下达订单;在发票预制(正式入库)时增加自检过程,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在销售端,5月1日后,销售订单按新税率开具出库单,同时在系统中增加自检步骤,确认税率准确。

    在财务端,5月1日后确保以前发票可在SAP系统上预制后传输至NC系统;2、在财务凭证过账时自检,完善财务后台配置,增加税率预警提示。

    彬长分公司今年各项工作始终做到尽责到位、提前考虑应对突发事件,实现内保供应有措施、外拓市场有思路,确保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韩璐)





                                                                              责编:宁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