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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化集团获评“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作者:马勇 贾培军         发布时间:2015-12-24        点击率:155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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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陕煤化集团获评“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近年来,陕煤化集团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十二五”期间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14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36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971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40件,并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国煤炭工业专利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今后,集团公司将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有关部门给予的政策指导和资源条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应用能力,力争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支撑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

据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单位将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培育对象,同时省级知识产权局以及地方有关部门将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强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并进一步集成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给予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