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化集团荣获省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马一飞        发布时间:2015-12-16        点击率:156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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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省国资委系统法制建设暨指导监督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上,省国资委对2011-2015年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陕煤化集团荣获“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蒲白矿业公司法务处主任朱宝华同志荣获“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六五”普法活动期间,陕煤化集团按照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安排,为“六五”普法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集团公司将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主要对象,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局面,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集团公司领导特别重视组织具有煤炭行业特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也积极促成政企合作普法模式,2012年和2014年,陕煤化集团先后两次与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进行合作,在集团所属黄陵矿业公司和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矿举行“送法进矿山”活动,均获得了圆满成功。(马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