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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集团举办学习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理论暨《刑法修正案》培训班
作者:边钢        发布时间:2021-04-16        点击率:119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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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4月14日,物资集团举办“学习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暨《刑法修正案》”主题培训班。物资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各单位、机关二级以上管理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还专门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专家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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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部长史东贤领学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市考察黄岛经济开发区输油管线事故抢险工作时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都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讲话强调,一是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二是要创新方式方法,除了面上的普遍检查之外,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三是政府部门和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四是必须牢固树立一个观念,就是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不要强调在目前阶段安全事故“不可避免论”,必须整合一切条件、尽最大努力、以极大的责任感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和不抓大不一样,重视抓、认真抓和不重视抓、不认真抓大不一样。只要大家都认真抓,就可以把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降到最低程度。

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的16项条款进行了现场解读。他讲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刑法涉及面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新增加了危险作业罪,修订前,是发生安全生产伤人亡人事故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修订后,提高了事前问责的严重度,要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否则即使不发生事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过去生产事故中常见的“关闭”、“破坏”、“隐瞒”、“拒不执行”等行为,将不再是行政处罚,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对“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解读时,他指出,本次修改增加“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违法行为,以前是“明知事故隐患,且相关监察部门明确提出整改意见,但拒不整改”的情况下,才触犯刑法。但现在,根据此条款,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明知事故隐患”,就可以判刑。

授课期间,张国伟教授还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瞒报安全事故罪”等进行了解读。

通过本次培训,使公司参培学员安全思想认识得到再提升,牢记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警醒自觉践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切实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